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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院“楼上漏水楼下愁 法官送‘典’解民忧”

2026-06-03 10:51:31    来源:和平新闻网 分享到:

 

邻里漏水事虽小,却是基层治理中的“老大难”。责任如何认定?损失怎么计算?今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和平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双线发力:一路走进区综治中心及辖区内两个街道综治中心,围绕漏水纠纷案件开展审判实务与调解技巧培训;另一路深入社区,现场参与并指导一起漏水纠纷调解会。法官们把民法典上的法条变成简明实用的“活”道理,让群众听得懂,调解工作者用得上。

 

进综治中心:以案释“典”传经验

 

前不久,应区综治中心邀请,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唐佳先后前往区综治中心、太原街街道综治中心、南湖街道综治中心,为人民调解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及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讲授漏水案件的审判实务与调解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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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水案件如何定责?”“不鉴定的话损失金额怎么判?”面对大家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唐佳法官一针见血地指出,当事人心理预期过高是漏水案件难以调解的主要因素,对自身财产受损的价值判断不准确导致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较大分歧,难以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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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佳法官从法律规定、多发类型、调解技巧等角度逐一拆解难点,为大家科普了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务,介绍了实践中常见多发的漏水案件类型,明确了不同类型的责任主体和责任承担方式,并对损失金额的裁判标准、租金损失认定、间接损失赔付、自行关闭自来水水阀等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旨在让调解工作者更好地了解裁判标准,在调解中更加有的放矢,引导当事人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进社区调解:以“典”灭火抚民心

 

另一边,立案一庭庭长张玉冬接到了一起关于漏水纠纷的“求助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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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鲁园社区的辖区内一栋40多年楼龄的“老公房”下水道堵塞返水,造成一楼住户家中被淹。一楼住户要求由楼上五家住户共同赔偿损失,楼上五户同意赔偿,但认为数额过高,主张同时更换排污主管道,根除隐患;一楼住户则不同意更换。社区多次调解未果后,一楼住户自行关闭水管总阀,造成楼上住户生活用水困难。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纠纷,社区组织议事协商会议,邀请法官、民警和楼上五户居民现场共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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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现场,居民们纷纷提出自己的疑虑,“更换主管道违不违法”“一楼不同意鉴定,损失金额怎么算”“一楼擅自关闭水阀,是否违法”,对此,法官从民法典中相邻关系和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入手,对责任划分、定损依据、鉴定程序等居民们最关心的问题进行细致解惑。同时积极引导大家换位思考,并向居民们充分释明了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帮助大家建立合理的法律预期,引导其选择更加理性高效的方式化解纠纷。最终五户居民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在社区主持下与一楼住户进一步沟通解决。

三场培训,一次“实战”。人民法院参与综治中心工作、推进“法官进社区”工作走深走实,带来的不只是业务上的提升,更是认知上的“迭代”。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侵权责任的规定,变成了居民们手中的“维权武器”和调解员心中的“解纷标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不会一蹴而就,和平区法院将继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把民法典的宣传工作融入每一次审判、每一场培训、每一次调解当中,让法治精神的涓涓细流浸润千家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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